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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身权及著作财产权的不同有几种表现

时间:2023-08-1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4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的两个不同方面,它们的表现形式如下:著作人身权的表现:1.发表权:著作人有权决定是否将其作品公开发表。著作财产权的表现:1.转让权:著作人有权将其作品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这些权利的具体表现形式会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而有所不同,上述仅为一般情况的概述。

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的两个不同方面,它们的表现形式如下:

著作人身权的表现:

1. 发表权:著作人有权决定是否将其作品公开发表。

2. 署名权:著作人有权决定是否以自己的真实姓名或笔名署名。

3. 署名保护权:著作人有权保护自己的署名不被歪曲、截断或被错误地引用。

4. 修改权:著作人有权对其作品进行修改或保持原始状态,并有权决定他人是否可以对其作品进行修改。

5. 同一性保护权:著作人有权保护其作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防止作品被篡改或扭曲。

著作财产权的表现:

1. 转让权:著作人有权将其作品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

2. 置顶权:著作人有权收取他人对其作品的授权使用费用。

3. 衍生物权:著作人有权决定他人是否可以基于其作品创作衍生作品,并可以收取相应的使用费用。

4. 公开权:著作人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可以通过各种媒介进行公开传播或发表。

5. 翻译权:著作人有权决定他人是否可以将其作品翻译成其他语言,并可以收取相应的使用费用。

这些权利的具体表现形式会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而有所不同,上述仅为一般情况的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