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截至目前,个人住房租金抵扣的上限为每月合法的实际支出不超过800元,即作为个人所得税抵扣的最高金额为9600元。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没有租房合同可以申报个税抵扣吗
一、正面回答没有租房合同不可以申报个税抵扣。租房抵扣个税一般不需要租房合同,一般需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方姓名及身份证号、出租房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如果是抵扣购房贷款利息则需要提供合同编号。
二、分析
我国全面施行的新个税法明确,纳税人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在住房租金抵扣个税具体申报过程中,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必填信息为住房地址、出租方类型、出租方姓名、出租方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租赁起止日期。另外住房租赁合同编号为选填项。
三、个税抵扣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1、子女教育。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
2、继续教育。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可选择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得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3、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租房怎么抵扣个人所得税
租房抵扣个人所得税,需满足租房合同、缴纳房租、租金发票等三个条件,并在纳税申报时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抵扣。对于个人来说,在缴纳房租的同时可以通过租房抵扣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具体来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 租房合同:首先需要租房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内容规范且合法。如果在签订合同时违法违规,则不能享受所得税抵扣优惠。2. 缴纳房租:其次需要在合法的租房合同中规定了租金缴纳方式、租赁期限和付款时间等,而且必须通过银行账户或者其他具有正规交易资格的支付机构进行线上转账,以便于相关部门监管和查证。3. 租金发票:最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房东索取并获得正规的租金发票,以证明居住地的租金支出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抵扣的有效依据。当然,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还需要在填写相关信息的同时选择租金抵扣项,并且所填写的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度已缴纳且获得发票的租金总额。
租房抵扣个人所得税的上限是多少?截至目前,个人住房租金抵扣的上限为每月合法的实际支出不超过800元,即作为个人所得税抵扣的最高金额为9600元。但是,具体的抵扣金额也要根据租房者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例如居住地区、房屋面积、租期等因素都会影响到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
通过租房抵扣可以适当减轻租户的个人所得税负担,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享受抵扣优惠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房租怎么抵扣个税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个税抵扣租金怎么判定
个税抵扣租金的判定如下:一、抵扣时间判定,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五款以实际租赁期限作为抵扣时限。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二、抵扣金额判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章第十七条规定标准进行定额抵扣。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扩展资料
办理个税抵扣租金注意事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第十五条 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漳州市长泰县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个税专项扣除的租房可以做个假租房吗?
不可以。根据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有关规定,不同城市的扣除标准是不同的。
1、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国家确定的其它城市,租房可以享受每月1500元的扣除标准。
2、第一项以外的,市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标准为1100元。
3、第一项以外的,市区户籍人口低于100万(含)的城市,每月扣除标准为800元。
4、公租房也可以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大家是直接向住房保障部门租赁的,那么出租方就填写住房保障部门的全称,并填写对方的统一信用代码。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