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投机倒把、贪污挪用相关资金:包括承接工程时投机倒把,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设备,或者贪污挪用工程款项等行为,导致工程安全事故发生。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的四个方面构成内容包括:
1. 作出违法安全生产决定:包括管理人员或相关责任人在工程管理中违法决策,如破坏有关安全设施、设备、材料等,或者强行开展违法建设活动等。
2. 故意隐瞒、伪造、销毁安全事故现场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在事故现场或者相关场所隐瞒、伪造或销毁安全事故有关证据,阻碍事故调查和处理。
3. 违法行使职权、徇私舞弊:包括监管部门、行政或职业管理人员等利用职务便利,为违法建设、违法生产提供保护,徇私舞弊,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4. 投机倒把、贪污挪用相关资金:包括承接工程时投机倒把,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设备,或者贪污挪用工程款项等行为,导致工程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