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婚姻关系确立后,夫妻双方具有相应的财产继承权。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差异是基于山东地区的法律情况,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山东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地位:事实婚姻在山东并没有法律地位,即使同居一段时间或者生育子女也不会自动视为夫妻关系。而在同性关系不合法的情况下,同性伴侣的同居关系也不被法律承认。
2. 继承权:事实婚姻不被山东法律承认,因此在财产继承方面,同居伴侣没有继承权,不具备亲属关系的待遇。而婚姻关系确立后,夫妻双方具有相应的财产继承权。
3. 经济权益:事实婚姻中,一方没有享受到婚姻关系中的相关经济权益。而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具有经济共同责任和互助义务。
4. 子女抚养权:事实婚姻中,对于未婚生下的子女,父母之间没有明确的抚养权和监护权。而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具有共同的抚养权和监护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差异是基于山东地区的法律情况,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具体情况下,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