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继承制度中的补充规定,其区别和条件如下:代位继承:条件:1.原继承人在继承人死亡前已去世,而且与继承人有正常的继承顺序关系;2.原继承人的子女取代其亲属地位,继承其继承份额;3.原继承人的子女必须还活着才能代位继承。转继承:条件:1.原继承人完全放弃继承权利;2.原继承人必须对继承的财产做出明确的放弃行为;3.接受继承的人明确接受继承权利。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继承制度中的补充规定,其区别和条件如下:
代位继承:
条件:
1. 原继承人在继承人死亡前已去世,而且与继承人有正常的继承顺序关系;
2. 原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嫡系和旁系)取代其亲属地位,继承其继承份额;
3. 原继承人的子女必须还活着才能代位继承。
转继承:
条件:
1. 原继承人完全放弃继承权利;
2. 原继承人必须对继承的财产做出明确的放弃行为;
3. 接受继承的人明确接受继承权利。
区别:
1. 代位继承强调替代原继承人的子女来继承财产,而转继承是原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权利给其他人;
2.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原继承人已去世且有与继承人正常的继承顺序关系的条件,而转继承只需要原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权利即可;
3. 代位继承是在原继承人子女之间进行继承权转移,而转继承可以将继承权利转移给除子女以外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