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规定旨在明确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的界定和处罚力度,加强对该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并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最高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如下:
1. 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的定义:非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或者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力约束人行使权力、职责或者提供帮助等活动中,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人行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或者非财物的行为。
2. 行贿对象的广泛性: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的行贿对象包括国内和国外的组织、个人、国际组织等。
3. 行贿金额的界定: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的行贿金额以人民币为基准,超过一定金额的纳税义务人纳税申报的金额为标准,且不低于人民币三万元。
4. 处罚力度的规定: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综合因素,判处相应的刑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并可以处以罚金。
5. 死刑、无期徒刑的审判标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可依法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并可以处以没收财产。
6. 防止违法所得的规定: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的违法所得,应予以追缴,返还给行贿犯罪的被害单位或者社会公益事业。
这些规定旨在明确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的界定和处罚力度,加强对该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并保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