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被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分期缴纳罚款,并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被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如果当事人需要分期缴纳罚款,可以向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缴纳罚款的理由和分期缴纳具体安排。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分期缴纳罚款,并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被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分期缴纳罚款,并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被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如果当事人需要分期缴纳罚款,可以向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缴纳罚款的理由和分期缴纳具体安排。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分期缴纳罚款,并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