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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非法经营罪相关司法解释重要规定

时间:2023-08-1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以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经营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重要规定,这些规定对于司法机关在审理非法经营罪案件时的适用法律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经营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根据该解释,非法经营罪是指具备以下三个要件:一是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有关经营许可制度的规定,非法进行经营活动;二是非法经营的活动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数量、规模或者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三是犯罪分子有过错故意。

2. 该解释还规定了非法经营罪中的两个重要概念:一是“私设场所”,指非法设立的无照经营场所或者借用他人经营场所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二是“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指采取非法手段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行为。

3. 在量刑标准方面,该解释规定了特定情形下的量刑加重情节,例如:租赁、借用他人营业执照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从事非法经营的,可按非法经营罪量刑幅度的2/3至3/4定罪处罚;通过非法活动,积累巨额财富,具有比较高的社会评价和影响的,可按非法经营罪量刑幅度的1.5至2倍定罪处罚。

4. 解释还明确规定了审理非法经营罪案件的程序要求和审判机关的职责,包括设置刑事判决书中的“非法经营罪”罪名和主要事实、依法追缴非法所得、保护受害人权益、加强对案件的执行监督等。

以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经营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重要规定,这些规定对于司法机关在审理非法经营罪案件时的适用法律有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