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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解释内容有哪些

时间:2023-08-1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7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这些是最高法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解释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解释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适用。

最高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解释包括以下内容:

1. 敲诈勒索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勒索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索要或者非法收受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2.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3.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连续的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多项职务过程中收受贿赂,各项受贿行为之间相互有关联、相互依存,属于连续的情形,应当认定为一次受贿犯罪行为。

4. 受贿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不论是否得逞,如已达到刑法规定的受贿罪成立要件,均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5. 退赃处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不论是否已退赃,如自愿退赃金额较大或者其他情节较好,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

6. 对干警受贿行为的认定:对担任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人民陪审员以及司法鉴定、守法顾问等职务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行为,应当适用受贿罪的认定标准。

这些是最高法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解释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解释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