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体应采取措施恢复被违法侵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后果的特征主要包括无效即自始无效、对行政主体具有约束力、消除违法后果以及不影响其他行政行为的效力等。
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特征:
1. 无效即自始无效:具体行政行为经法院判决为无效时,从法律效力上看,该行政行为自始即无效,相当于从未发生过。行为主体撤销行政行为也不影响其无效结果。
2. 无效对行政主体具有约束力:具体行政行为一经判决为无效,行政主体应立即停止执行该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恢复被违法侵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政主体必须积极配合执行判决,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无效消除违法后果: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则原则上应该具体行政行为产生的违法后果恢复到违法行为发生之前的状态。行政主体应采取措施恢复被违法侵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无效不影响其他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一经判决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合法的行政行为的效力。即其他行政行为依然有效。
总之,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后果的特征主要包括无效即自始无效、对行政主体具有约束力、消除违法后果以及不影响其他行政行为的效力等。这些特征旨在保护被违法侵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