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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犯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时间:2023-08-09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7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法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依法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刑事责任的认定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检察院故意损毁名胜古迹,可能涉及以下刑事责任:

1. 损毁名胜古迹罪:根据我国刑法,故意损毁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名胜古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滥用职权罪:如果检察院人员滥用职权故意损毁名胜古迹,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根据我国刑法,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法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依法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重点文物罪:如果检察院在执行职务时故意伪造、变造、买卖国家重点文物,可能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重点文物罪。依法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刑事责任的认定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