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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事实婚姻与同居的关键区别

时间:2023-08-08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总之,海南事实婚姻是在未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以夫妻关系同居并具备夫妻权益的一种法律识别关系,而同居则不具备法律认可和保护,缺乏法律权益和责任。

海南事实婚姻和同居有以下关键区别:

1. 法律认可:海南事实婚姻是指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长期以夫妻关系同居并具备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及照顾抚养子女的事实状态,依法享有夫妻权益。而同居不具备法律上的认可和保护。

2. 权益保护:海南事实婚姻可以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享受夫妻合法权益,如共同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继承等权益保护。而同居关系下,双方没有法定权益和保护,一旦分手无法依法分割财产。

3. 法律责任:海南事实婚姻双方在解除关系时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离婚手续,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同居关系中,没有法律责任和义务,一方随时可以自由选择终止关系。

4. 社会认可度:海南事实婚姻在法律上被认可为合法婚姻,具备夫妻身份,得到社会的认可。而同居一般不被社会广泛认可为合法夫妻关系。

总之,海南事实婚姻是在未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以夫妻关系同居并具备夫妻权益的一种法律识别关系,而同居则不具备法律认可和保护,缺乏法律权益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