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传播对象是未成年人,或者传播对象范围较大、影响恶劣,或者造成了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况,公安机关通常会加大对案件的打击力度。需要注意的是,传播淫秽物品可能涉及到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严重侵犯他人权益,还可能涉及到刑法中的其他罪名,如侮辱罪、侵犯著作权罪等。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公安机关对于立案追诉的标准也可能会综合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传播淫秽物品的追诉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淫秽物品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淫秽物品和黄色刊物管理条例》,淫秽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淫秽图书、淫秽录像、淫秽音像、淫秽动漫、淫秽图片等。
2. 传播的方式:传播淫秽物品可以通过印刷、制作、出版、复制、播放、展览、销售、代理、出租、进口、广播、电视、网上发布等方式进行。公安机关对于以上方式的传播行为都可以立案追诉。
3. 传播的对象和影响范围:公安机关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的追诉标准通常与传播的对象和影响范围有关。如果传播对象是未成年人,或者传播对象范围较大、影响恶劣,或者造成了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况,公安机关通常会加大对案件的打击力度。
需要注意的是,传播淫秽物品可能涉及到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严重侵犯他人权益,还可能涉及到刑法中的其他罪名,如侮辱罪、侵犯著作权罪等。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公安机关对于立案追诉的标准也可能会综合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