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暴力、恐吓、非法拘禁、非法检查、非法搜查、非法监视、侮辱、诽谤等手段对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9条规定,对于从事打击报复证人罪的人员,如果其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较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暴力、恐吓、非法拘禁、非法检查、非法搜查、非法监视、侮辱、诽谤等手段对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09 条规定,对于从事打击报复证人罪的人员,如果其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较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