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纵走私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显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纵容走私活动、放任走私犯罪分子进行走私活动的行为。放纵走私罪属于渎职罪的一种。
放纵走私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显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纵容走私活动、放任走私犯罪分子进行走私活动的行为。放纵走私罪属于渎职罪的一种。
根据中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放纵走私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6条规定了放纵走私罪的基本内容,明确规定了放纵走私的行为和构成要件。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放纵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修订)对放纵走私罪的构成、量刑、适用法律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放纵走私刑事案件问题的通知》(2006年修订)明确了对放纵走私罪案件的审理程序、证据要求等相关问题。
4.《刑事诉讼法》第53条至第55条对负有放纵走私犯罪容留罪证明责任的规定进行了具体规定。
5.《关于进一步加强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2016年)规定要坚决查处农村干部放纵走私、包庇走私等典型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解释规定可能会根据法律的变化和司法实践的需要进行修订和追加,因此建议咨询最新的法律文本和法律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