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拘役是判决的刑罚,由司法机关执行;而拘留是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用于侦查阶段的限制措施。
拘役与拘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几点差异:
1. 定义和性质:拘役指的是刑法中规定的以限制人身自由为主要内容的刑罚,通常在一定期限内限制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的行动自由;而拘留则是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主要目的是保护社会治安和依法进行调查。
2. 实施机关:拘役是由司法机关进行执行的,需要经过法院判决确认并由具备执行权的部门执行;而拘留则是由公安机关进行执行的,由公安机关认定拘留事由,并在一定期限内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
3. 限制期限:拘役的期限一般较长,根据不同的犯罪行为和情节,可以有数月甚至数年的限制期限;而拘留的期限相对较短,一般不会超过30天。
4. 适用对象:拘役主要适用于已经被判决的罪犯,即已经对犯罪事实有确凿证据的人;而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还在侦查阶段的涉嫌犯罪人员,公安机关认为他们可能对案件有重要的涉及或逃逸等情况。
综上所述,拘役是判决的刑罚,由司法机关执行;而拘留是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用于侦查阶段的限制措施。两者在定义和性质、实施机关、限制期限和适用对象等方面都存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