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故意杀人配合犯罪:如果被告人与其他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区分犯罪责任,对于作为从犯的,刑罚可适当减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故意杀人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故意杀人犯罪的司法解释。以下是相关规定:
1. 定罪标准:故意杀人罪是指主观上有故意,客观上有杀人行为,并且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
2. 故意程度:故意杀人罪的故意程度要求谋杀人的故意具有积极主动性和直接追逐性。即必须具备直接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被害人的死亡是直接杀人行为的直接结果。
3. 死因认定:在故意杀人罪的审判中,对被害人死因的认定要严谨准确,尽可能地依靠法医学科学鉴定。医院诊断书和法医鉴定有不一致之处的,应当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鉴定。
4. 辩护事由:被告人可以提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然灾害等辩护事由来否定犯罪事实,并有法定的证据责任和举证责任。
5. 故意杀人配合犯罪:如果被告人与其他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区分犯罪责任,对于作为从犯的,刑罚可适当减轻。
综上所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故意杀人犯罪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解释,以确保刑事审判的公正与准确。这些解释在故意杀人犯罪案件的定罪、定罪标准、辩护事由等方面具有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