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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的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3-08-06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刑事犯罪。具体规定如下:1.定罪标准: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通过其他方式为他人非法获取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司法解释》中的具体规定,为相应刑事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明确的刑法基础和量刑框架,便于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定性、定罪和量刑。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刑事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该解释于2019年11月底发布。具体规定如下:

1. 定罪标准: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通过其他方式为他人非法获取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2. 主要违法行为:

(1)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其他方式为他人非法获取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3. 定罪量刑:

(1)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 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 约定价款低于市场价的情形:

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争性招标、拍卖、协议转让等程序被规避或不正当使用,约定价款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可以认定为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5. 情节从轻处罚的情形:

(1) 暂未造成严重后果;

(2) 按规定自行纠正了错误;

(3) 能够积极配合追究其他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中的具体规定,为相应刑事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明确的刑法基础和量刑框架,便于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定性、定罪和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