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关于我国规定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立案标准的主要规定,具体的法律依据和具体适用情形需根据相关刑法条款及司法解释进行具体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 伪劣商品的定义:指生产或者销售冒充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冒充他人专利的物品,或者以其他伪劣手段违反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生产或者销售的商品,情节严重的。
2. 经济损失标准:伪劣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实施行为,造成他人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的。
3. 情节严重标准:伪劣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在某一时间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数量较大,造成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的。
以上是关于我国规定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立案标准的主要规定,具体的法律依据和具体适用情形需根据相关刑法条款及司法解释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