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限为三个月,并且对于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必须在行政许可、决定、命令送达之日起行使复议权的,复议期限为六十日。因此,最新的行政复议期限为三个月或六十日,具体时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中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限为三个月,并且对于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必须在行政许可、决定、命令送达之日起行使复议权的,复议期限为六十日。因此,最新的行政复议期限为三个月或六十日,具体时限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