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针对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件的相关司法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刑法》第344条:非法雇佣、容留逃离部队军人罪。对包庇、掩护逃离部队军人的行为予以处罚,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可以并处罚金。根据《处分条例》,雇佣、容留、包庇、送别、赞扬、撤换、迁出或以其他方式帮助、纵容逃离部队的军人的,构成违反军纪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刑法针对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件的相关司法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刑法》第344条:非法雇佣、容留逃离部队军人罪。对非法雇佣、容留逃离部队的军人的行为予以处罚,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可以并处罚金。
2.《刑法》第355条:包庇逃离部队军人罪。对包庇、掩护逃离部队军人的行为予以处罚,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可以并处罚金。
3.《刑法》第356条:贩卖信用证据、军用证件罪。对贩卖、非法提供信用证据、军用证件给逃离部队的军人的行为予以处罚,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可以并处罚金。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相关的司法规定,如《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分条例》)等,对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件亦有涉及。根据《处分条例》,雇佣、容留、包庇、送别、赞扬、撤换、迁出或以其他方式帮助、纵容逃离部队的军人的,构成违反军纪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