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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行政行为是哪些

时间:2023-08-0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例如,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国家安全利益的决定。例如,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采取的审判行为,如对个人或组织进行处罚或征用财产等。例如,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等行为。例如,国家对外交往、外交关系的建立和解除等行为。例如,法律规定行政行为赋予法律效力后不得复议的。例如,一些特定行政行为需要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争议。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行政行为包括:

1. 国家安全行为:行政行为涉及国家安全的,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例如,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国家安全利益的决定。

2. 司法行为:行政行为涉及司法行为的,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例如,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采取的审判行为,如对个人或组织进行处罚或征用财产等。

3. 公安行为:行政行为涉及公安行为的,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例如,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等行为。

4. 外交行为:行政行为涉及外交行为的,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例如,国家对外交往、外交关系的建立和解除等行为。

5. 战时行为:行政行为涉及战时行为的,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例如,战时有关军事行动的决策、指挥等行为。

6. 法律规定不可复议的行政行为:法律规定某些行政行为不可复议的,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例如,法律规定行政行为赋予法律效力后不得复议的。

7. 受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行为:受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行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进行争议解决,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例如,一些特定行政行为需要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