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条规定,代替国家考试罪需满足以下两个立案标准:1.在应试者名义或实际参加国家考试的考场:该罪行指涉的是在国家考试中,由他人冒名顶替应试者参加考试。总之,代替国家考试罪的立案标准要求犯罪行为在国家考试的考场内发生,并且涉及由他人代替应试者参加考试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之规定,代替国家考试罪是指在应试者名义或者实际参加国家考试的考场,由他人代替应试者参加国家考试。根据该条规定,代替国家考试罪需满足以下两个立案标准:
1. 在应试者名义或实际参加国家考试的考场:该罪行指涉的是在国家考试中,由他人冒名顶替应试者参加考试。因此,代替考试罪的立案标准之一是罪行发生在国家考试的考场内。
2. 由他人代替应试者参加国家考试:代替国家考试罪指的是有别于应试者本人参加考试的情形,而是他人代替应试者参加考试。因此,罪行的构成要素之一是由他人代替应试者参加国家考试。
总之,代替国家考试罪的立案标准要求犯罪行为在国家考试的考场内发生,并且涉及由他人代替应试者参加考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