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破产罪是指在破产程序中,通过提供虚假的债务等信息,故意骗取破产清算接管人或者破产法院的财产,给债权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如果认定涉案人员已经构成虚假破产罪,便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虚假破产罪是指在破产程序中,通过提供虚假的债务等信息,故意骗取破产清算接管人或者破产法院的财产,给债权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既遂是指该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并且造成了实际损害。以下是一般情况下虚假破产罪立案的标准:
1. 欺骗性行为:破产程序参与人有故意提供虚假文件、虚构债务、资产等信息,以骗取财产或者逃避清算责任的行为。
2. 骗取财产: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破产清算接管人或破产法院的财产被骗取,并且骗取的财富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额或者对破产清算产生重大影响。
3. 损害债权人利益:犯罪行为应当给债权人造成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收回债权、损失债权利息等。
4. 主观故意:犯罪人应当具备主观故意,即明知提供的信息虚假,并且故意骗取破产清算接管人或法院的财产。
对于虚假破产罪的追究责任,通常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 举报和报案:一方面,债权人、破产清算接管人等可能通过举报的方式将虚假破产罪行为上报给相关执法机关。另一方面,执法机关也可能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相关的虚假破产行为。
2. 调查取证:执法机关会对涉案人员和相关证据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虚假破产罪行为,并收集相关证据。
3. 立案审查:经过调查取证后,执法机关将相关案件移交给检察院或法院审查。检察院或法院会根据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立案审理。
在立案审查阶段,通常会考虑以上提到的犯罪要件,以及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是否足够充分。如果认定涉案人员已经构成虚假破产罪,便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刑罚可以包括罚款、有期徒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