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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规定刑事责任

时间:2023-08-0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这些刑罚的具体判决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背职责,在公司经营活动中以追求个人私利为目的,给予他人不正当利益,或者在公司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收购、破产和清算、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经营活动中,徇私舞弊,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刑事责任是:违反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监事会决议,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债权人以损失或者有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批准而与他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或者以自己或者他人名义炒作公司股票、债券,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对于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犯还可能追究其他的刑事责任,例如贪污、受贿等罪名。这些刑罚的具体判决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