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1条的规定,非法出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税务机关规定的必须专用的其他发票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31 条的规定,非法出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税务机关规定的必须专用的其他发票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52 条规定,担任国家机关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税务工作人员,违反税务法律、法规,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销假、伪造、出售、使用伪造或者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假、伪造、出售、使用伪造或者出售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他税务机关规定的必须专用的其他发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