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在保管、使用、传递国家秘密的过程中,因疏忽、不慎或疏于保密管理而导致国家秘密泄露的行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刑法判罚依据也有相应规定,根据刑法第111条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单位可以处以罚金;对个人则可以判处拘役、拘留、管制、罚金等刑罚。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在保管、使用、传递国家秘密的过程中,因疏忽、不慎或疏于保密管理而导致国家秘密泄露的行为。刑法对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认定和判罚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过失行为的主体: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具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 泄露的对象:泄露的对象必须是国家秘密,即国家法律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具体的国家秘密范围由国家法律进行规定。
3. 泄露的方式:包括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都可以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4. 泄露的后果:泄露的国家秘密必须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国家利益的严重损害,才可以认定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具体的后果评判由法庭裁量,根据泄露的内容、泄露的对象以及后果的严重性等综合因素来判定。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刑法判罚依据也有相应规定,根据刑法第111条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单位可以处以罚金;对个人则可以判处拘役、拘留、管制、罚金等刑罚。具体的刑罚量刑由法庭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裁量。
总的来说,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认定和判罚是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庭裁量的原则进行的,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