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最新政策

现在怎么样定义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犯罪

时间:2023-08-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目前,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定义是:1.雇用童工:将未满合法就业年龄的儿童雇佣或使用作为劳动力,以完成劳动任务。根据上述定义,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被视为一种犯罪行为,违反了国际劳工和儿童权利标准。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已经采取措施来防止和惩治此类犯罪行为,并促进儿童权利的保护与尊重。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和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CRC)的定义,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是一种侵犯儿童权利和违反人权的行为。目前,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定义是:

1. 雇用童工:将未满合法就业年龄的儿童(通常为15岁)雇佣或使用作为劳动力,以完成劳动任务。

2. 危重劳动:指那些对儿童身心健康构成危险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危险化学物质、高温、低温、噪音、震动、辐射、重体力负荷、长时间工作、高度不安全的工作环境等。

3. 犯罪: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旨在保护儿童免受雇佣和从事危重劳动的剥削和虐待。

根据上述定义,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被视为一种犯罪行为,违反了国际劳工和儿童权利标准。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已经采取措施来防止和惩治此类犯罪行为,并促进儿童权利的保护与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