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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义是怎样的

时间:2023-08-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主要特征是:出具的证明文件具有重要的官方性质和法律效力;证明文件内容主要虚构、篡改或者捏造;出具证明文件的人员有故意虚假证明的主观故意行为等。总体而言,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旨在重视和维护证明文件真实性和可信度,以保护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信用体系的正常运作。

根据中国刑法,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公务员或者其他担任公证、执业医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等职务的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出具证明文件,意图使他人获得国家机关、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采信,故意作出虚假证明的行为。

这一罪名属于侵权犯罪中的造假类罪,目的在于保护公共信用体系和保持社会秩序。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主要特征是:出具的证明文件具有重要的官方性质和法律效力;证明文件内容主要虚构、篡改或者捏造;出具证明文件的人员有故意虚假证明的主观故意行为等。

根据刑法规定,从事公证、医疗、会计、法律、土地登记代理等工作的人员,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如果出具虚假的证明文件,且该文件对他人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或者社会效应恶劣,将会被认定为犯有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罪行成立后,根据法定情节的严重程度,可处以拘役、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

总体而言,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旨在重视和维护证明文件真实性和可信度,以保护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信用体系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