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权利与义务2.1甲方应将基地使用权真实、合法、有效地转让给乙方,保证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第七条其他约定7.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基地使用权办理完成之日终止。
个人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乙方】:(受让方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基地信息
1.1 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证编号】,甲方拥有并享有位于【基地位置】的【宅基地使用权】。
1.2 甲方同意将基地使用权无偿/有偿转让给乙方。
1.3 基地使用权面积【基地面积】。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应将基地使用权真实、合法、有效地转让给乙方,保证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2.2 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文件、证明、申请等事项。
2.3 乙方应履行基地使用权的相应义务,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条 转让手续
3.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 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原件;
-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 基地规划设计图;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2 乙方应核对并确认上述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情况,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费用。
第四条 转让条件
4.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并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支付。
4.2 若甲方已将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但乙方未按时支付转让费用,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费用。
第五条 保证及免责条款
5.1 甲方承诺其拥有转让的基地使用权是合法、有效、无纠纷的,并保证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2 如因甲方的行为导致乙方受到任何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可适用法律。
6.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基地使用权办理完成之日终止。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