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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相关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重要规定

时间:2023-08-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指由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授予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的权利。即以非法手段获取权益或占有他人财物。这是衡量犯罪轻重程度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此外,根据中国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还有具体的操作细则和解释,以便在具体案件中进行适用和理解。

中国《刑法》第291条关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的规定如下:

第二百九十一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法收费或者违法排除他人参与,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规定中,重要的规定内容包括:

1. 行为主体: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或单位。

2. 犯罪对象:国有土地使用权。指由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授予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的权利。

3. 犯罪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以非法手段获取权益或占有他人财物。

4. 犯罪手段:依法收费或者违法排除他人参与。即以合法或非法的手段进行收费,或通过违法手段排除其他人的合法参与。

5. 犯罪情节: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这是衡量犯罪轻重程度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6. 刑罚:最低处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根据中国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还有具体的操作细则和解释,以便在具体案件中进行适用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