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狩猎案件的立案标准还包括猎杀、捕猎、采集定点保护的具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稀有珍贵的野生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非法狩猎案件的立案标准包括:
1. 猎杀、收集、贩卖、运输、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未取得有效许可、证明文件或者未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 在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内猎杀、捕获、伤害野生动物,或者在保护区管理机关指定的管护区内猎杀的,以及其他侵害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
3. 猎杀、捕杀、收集具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
4. 违法饲养、驯养、繁殖、交易野生动物的;
5. 违法携带、邮寄、运输、出售、购买、寄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6. 制作、销售、购买、使用非法狩猎工具的。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狩猎案件的立案标准还包括猎杀、捕猎、采集定点保护的具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稀有珍贵的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