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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都有何差别

时间:2023-08-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而同居关系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权益与义务。而同居关系终止时,财产分割需要依据相关民事法规进行争议解决。

浙江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在法律上有以下几点差别:

1. 法律地位:浙江同居关系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地位,而事实婚姻是指以事实为基础而形成的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

2. 婚姻登记:事实婚姻需要进行婚姻登记,而同居关系无需登记。

3. 权利与义务:事实婚姻受到婚姻法的保护,配偶具有互相扶养、共同财产、继承等权利和义务。而同居关系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权益与义务。

4. 财产分割:事实婚姻在终止时,可以依据婚姻法规定进行财产的公正分割。而同居关系终止时,财产分割需要依据相关民事法规进行争议解决。

5. 子女权益:事实婚姻形成的子女享有法定的婚生子女地位,父母双方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而同居关系中的子女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地位,除非经过法律程序认定父母双方的监护权。

需要注意的是,同居关系在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上述差别主要是基于浙江省的情况。对于具体个案,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法律解读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