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最新政策

实用新型与发明差异表现在哪 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什么特性

时间:2023-08-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而实用新型则只需要进行形式审查,即只需要符合形式上的要求,不需要进一步的实质审查。发明和实用新型并没有具体的不具备特性,而是在要求程度、创新程度、创造性、技术方案、专利权期限和审查流程等方面存在差异。

实用新型和发明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创新程度:发明要求具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即要解决现有技术中尚未解决的技术问题,并产生全新的技术方案。而实用新型则要求相对较低的创新程度,即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对某一具体技术问题进行技术改进或创新。

2. 创造性:发明要求具有显著的创造性,即在技术领域产生重大的技术突破和创新。而实用新型则要求具有一定程度的创造性,即在技术领域提供某一方面的改进或创新。

3. 技术方案:发明往往涉及较为复杂的技术方案,通常需要通过详细的描述和图纸等来说明技术实施方式。而实用新型则通常涉及较为简单和具体的技术方案,一般可以通过文字描述的方式来解释。

4. 专利权期限:发明的专利权保护期限较长,一般为20年;而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保护期限较短,一般为10年。

5. 审查流程:发明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即要经过专利局的审查员进行审查和评估,判断其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而实用新型则只需要进行形式审查,即只需要符合形式上的要求,不需要进一步的实质审查。

发明和实用新型并没有具体的不具备特性,而是在要求程度、创新程度、创造性、技术方案、专利权期限和审查流程等方面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