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通信、物流行业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担任邮件、物品运送、传递、交接职务的人员,故意拖延、擅自拆毁、扣押、私自截留或者销毁邮件、物品,造成邮件延误或无法投递的行为。总体上,构成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需要具备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以及相关的职务身份要求。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通信、物流行业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担任邮件、物品运送、传递、交接职务的人员,故意拖延、擅自拆毁、扣押、私自截留或者销毁邮件、物品,造成邮件延误或无法投递的行为。
具体构成要件包括:
1. 主观方面:
(1)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应该投递邮件、物品,却故意拖延、拆毁、扣押、截留、销毁,或者明知延误邮件、物品投递的后果,仍然作出上述行为。
2.客观方面:
(1)从事邮政、通信、物流行业或者其他担任邮件、物品运送、传递、交接职务的人员;
(2)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物品,造成邮件延误或无法投递。
总体上,构成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需要具备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以及相关的职务身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