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高利转贷犯罪是指借款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诱使他人借款,并再通过转贷给他人获取利差,从而非法牟利的犯罪行为。其中指出,高利转贷行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但具有违法目的、欺诈手段或者情节恶劣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简而言之,最高院关于高利转贷犯罪的主要规定包括定罪和量刑、证据要求、犯罪行为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最高院高利转贷犯罪是指借款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诱使他人借款,并再通过转贷给他人获取利差,从而非法牟利的犯罪行为。相关解释主要规定如下:
1.《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高利转贷犯罪是指在借贷活动中,利用贫困、急需等他人困境,以特别高的利息为诱饵,非法借用资金并再次出借给他人获取利差的行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高利转贷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高利转贷犯罪的定罪和量刑,司法解释规定了刑事责任、量刑、证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原则。其中指出,高利转贷行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但具有违法目的、欺诈手段或者情节恶劣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九)》:第8条对高利转贷犯罪的量刑进行了规定,明确了高利转贷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还对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与高利转贷犯罪的关系作出了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4条对高利转贷犯罪的处理规定了以高利转贷为幌子非法获取他人借款转让的犯罪行为,以及组织、领导、参加以高利转贷为幌子的犯罪组织的相应刑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5条规定,在保险业务中,进行高利转贷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简而言之,最高院关于高利转贷犯罪的主要规定包括定罪和量刑、证据要求、犯罪行为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