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罚没财物管理条例规定了广东省对罚没财产的处理方式和罚金的收缴办法。其中,涉及非法所得、涉嫌犯罪的财产可以依法追缴,但涉及追缴的财产一般由国家处理;而对于其他罚没财产,可以由广东省财政部门管理、处置或划归相关单位管理。对于被罚没财产拍卖所得的款项,应当首先用于清偿罚款。总体而言,广东省财产没收及罚金收缴差别主要体现在财产的处置方式和罚金的具体收缴办法上。
广东省罚没财物管理条例规定了广东省对罚没财产的处理方式和罚金的收缴办法。具体差别如下:
1. 财产处理差别:广东省罚没财物管理条例规定,对于没收的财物,广东省可以采取公开拍卖、协议转让、依法处置等方式处理。其中,涉及非法所得、涉嫌犯罪的财产可以依法追缴,但涉及追缴的财产一般由国家处理;而对于其他罚没财产,可以由广东省财政部门管理、处置或划归相关单位管理。
2. 罚金收缴差别:广东省罚没财物管理条例规定,罚金一般由广东省财政部门负责收缴。罚金的收缴可以通过扣划银行账户、扣押、扣留、查封财产、强制执行等方式进行。对于被罚没财产拍卖所得的款项,应当首先用于清偿罚款。如果罚款未清偿完毕,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清偿。
总体而言,广东省财产没收及罚金收缴差别主要体现在财产的处置方式和罚金的具体收缴办法上。具体操作和规定可以参阅《广东省罚没财物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