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刑罚应依法由法院根据综合考虑后进行确定。
盗伐林木行为涉嫌成立犯罪时,量刑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盗伐林木的数量和价值:盗伐的数量越大、价值越高,犯罪的严重性也越高,刑罚应予以相应加重。
2. 盗伐的对象:如果是珍稀濒危物种的树木,或者是受国家保护的原始森林,刑罚也应当加重。
3. 盗伐的方式和手段:如果使用暴力、破坏林区设施、侵犯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等手段,犯罪的危害程度更大,也应该予以加重处罚。
4. 犯罪动机和主观恶意:如果盗伐林木是出于个人贪婪,或者为了追求非法经济利益而行,刑罚应当加重。
5. 是否协助刑事侦查:如被告人能配合刑事侦查,退赔所盗伐的林木,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6. 前科记录:如前有类似犯罪记录,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盗伐国家重点保护森林、盗伐珍贵树木或者盗伐数量较大的,可构成"破坏森林资源罪",最高可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构成"毁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最高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具体的刑罚应依法由法院根据综合考虑后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