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2条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故意制作、复制、出版、贩卖、展览、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法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的刑罚可能会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2条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故意制作、复制、出版、贩卖、展览、传播淫秽物品(包括淫秽书刊、录像、录音、图片、广告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法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的刑罚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