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物品内容具备淫秽性:淫秽物品是指能够引起情欲、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具体物品。
在中国,传播淫秽物品案件的立案标准主要由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是一般情况下认定传播淫秽物品案件的立案标准:
1. 主观上故意传播淫秽物品:传播淫秽物品案件的主体必须具有故意传播淫秽物品的主观意图,包括明知或应知传播的物品属于淫秽物品,且有意向公众或特定人群传播。
2. 客观上具备实施行为:传播淫秽物品的实施行为包括制作、复制、出版、传播、贩卖、租赁、展示、传输、存储等。
3. 物品内容具备淫秽性:淫秽物品是指能够引起情欲、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具体物品。具体内容涵盖裸露、性行为描写、淫秽用语等。
4. 影响较大、社会危害性较大:根据案件的情节和影响程度,如果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已经对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了明显侵害,或者对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的身心健康产生了较大的危害,检察机关、法院会更有可能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具体的立案标准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来确定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