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而言,吉林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犯罪对象的程度、使用的手段和所涉及的刑罚等方面的细微差别。
吉林抢夺罪与抢劫罪不同之处如下:
1. 定义:吉林抢夺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而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犯罪行为。
2. 所得财物:吉林抢夺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抢夺的目的是为了占有该财物;而抢劫罪除了涉及财物抢夺外,还包括对他人人身安全的直接威胁或伤害。
3. 所用手段:吉林抢夺罪可以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剥夺他人财物;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携带、使用武器或者通过其他严重暴力手段抢夺财物。
4. 刑罚:吉林抢夺罪的最高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可以并处罚金;而抢劫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三年以上。
总体而言,吉林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犯罪对象的程度、使用的手段和所涉及的刑罚等方面的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