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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量刑幅度是什么

时间:2023-08-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损毁别人财物或者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3条规定,主观方面,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求有故意,即对财物的损毁行为有明确的知觉和较强的意志;客观方面,要求有毁坏的行为,即对财物进行破坏、损坏、折断、撕毁、刮花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故意毁坏财物的情形以财物的价值大小作为刑事量刑的参考标准。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损毁别人财物或者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3条规定,主观方面,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求有故意,即对财物的损毁行为有明确的知觉和较强的意志;客观方面,要求有毁坏的行为,即对财物进行破坏、损坏、折断、撕毁、刮花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故意毁坏财物的情形以财物的价值大小作为刑事量刑的参考标准。一般来说,根据财物价值的不同,刑事量刑幅度如下:

1. 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 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处五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3. 财物价值在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4. 财物价值在50,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可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故意毁坏财物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故意毁坏具有重要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财物,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刑事量刑幅度可能进一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