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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动植物检疫失职规定刑罚内容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司法解释

时间:2023-08-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工作人员在履行检疫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相关规定,未能履行检疫义务,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给国家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工作人员在履行检疫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相关规定,未能履行检疫义务,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给国家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对于犯有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行为,将会受到以下刑罚:

1.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由公务人员失职致使饲养渔业动物死亡严重疫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由于动植物检疫失职致使饲养渔业动物死亡严重疫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可以依照刑法第221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总之,具体的刑罚内容还应根据具体的情节和法律解释进行判断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