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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个税计算 新版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时间:2024-11-2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4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00元上升到3500元,税率第1级由5%降低到3%。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新版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9月1日实行。这次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税率都有很大的变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00元上升到3500元,税率第1级由5%降低到3%。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缴税额=[应发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3500)]* 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怎么算

新政策下的个人所得税应这样算: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注: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