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起征点会低得多,税金会高很多。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
个税3500
1、工资扣除个人负担的社保和公积金后,超过3500的部分要纳税。2、个人的伙食住宿水电之类的,属于个人消费,不得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3、个人所得税由发放工资的企业代扣代缴,也就是说,不需要个人去税务局申报纳税,而是由发放工资的企业代申报,并从其工资中扣款后缴纳给地税局。
4、税务局的检查,是针对公司进行的,公司如果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账上的工资表中又能看出有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那么地税局会要求公司全额补税、加征罚款和滞纳金。现在没查过你们不代表以后都不查,当然如果一直不查你们就算是逃税成功了。
5、3500的起征点针对的是工资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去劳动局备案的情况而言的,你说的打工者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不明确,还需要界定。如果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起征点会低得多,税金会高很多。
如果工资超过3500元,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1、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薪金-个人交四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2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设税前月薪为x元,一般个税率为20%,月薪超过3500的部分上个税。
x-(x-3500)*0.2=100000/12
x-0.2x+3500*0.2=100000/12
x=9541.67元
12x=114500.04
3、((100000/12-400-375)/(1-20%))*12=113375元。
扩展资料:
减免政策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 ,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3500是起征点还是免征额
个人所得税3500是免征额,很多人都会将起征点与免征额弄混,所谓的免征额也就是不用纳税的数额,与个人所得税起终点相似的之处就是在于如果个人收入没有达到起免征额的部分,也是不用纳税,而超过部分所征收的对象也正是超过的那一部分。1.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也就是当收入达到开始征税的界限之后,就要对征收对象时征收税金。如果收入没有达到起征点,则就是不用纳税,比如说企业盈利三万元,而起征点是四万,则该企业就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盈利金额为四万两百元,则所有的收入部分都需要纳税。
2.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