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赡养老人专项扣除金额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扣除的额度是不同的。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1. 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为每月3000元,适用于赡养年满60岁以上的父母或祖父母。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3.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每月标准为3000元。
4. 对于独生子女纳税人,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 对于非独生子女纳税人,扣除额度每月3000元应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超过每月1500元。
6. 纳税人需对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个税附加扣除项标准赡养老人
个税附加扣除项标准赡养老人如下:1. 每月2000元的赡养老人费用为标准定额扣除,无论赡养一个还是两个老人。如果有多个赡养人,每个赡养人需均摊2000元的赡养额。
2. 不同地区对赡养老人的要求可能不同。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包括:
1.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赡养义务不仅适用于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也适用于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以及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2.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因此,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三个方面。
3.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4.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以上内容旨在提供帮助,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