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在上述期间内,如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或汇算清缴补税金额超过400元,或者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况,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其他事项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分条解读!补缴个税不超过400元免于汇算清缴的适用情形!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公告,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有明确的适用情形:
- 2019年至2020年度,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缴税款不超过400元的,可以免于办理汇算清缴,但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况除外。
- 居民个人在上述期间内,如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或汇算清缴补税金额超过400元,或者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况,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居民个人符合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条件,如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无需额外处理。
对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其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的优惠政策处理,以预扣预缴地规定为准。对于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填报信息存在明显错误且不及时更正,可能面临暂停扣除,更正后可追补扣除。
这些规定适用于2019年和2020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以后年度的适用情况则有所不同。
个税免申报什么意思
个税免申报是指原来应该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但按政策可以免于汇算清缴,国家规定可以免申报。但如果没有预扣预缴税款除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四、本公告第一条适用于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其他事项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新个税扣免办法
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一、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三、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五、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六、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个税多少税税不补
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94号公告规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的12月31日之间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是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以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如果纳税人符合上述规定,那么就可以免于办理年度汇算,对于年度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或者是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在使用手机完成申报后,会进入免于年度汇算的页面,如果对相关情况确认无误后,可以点进页面的右下角的享受免申报按钮,就无需补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