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公民的个人的工资月收入超过起征点时,必须由当地的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征收,并且所发放的工资单位代扣以后再交至地方的税务机关。征税是由中国的社会主义体制决定的,其目的是为了提升全体民众的生活质量与水平。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务员工资扣税标准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5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六金-缴税
扣除标准:2018年10月份起,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公民的个人的工资月收入超过起征点时,必须由当地的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征收,并且所发放的工资单位代扣以后再交至地方的税务机关。征税是由中国的社会主义体制决定的,其目的是为了提升全体民众的生活质量与水平。
个人每个月的工资薪金是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一般工作者,对工资薪金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个税第十个月开始是扣除50000吗?
是的。现在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预缴,其中对于减除费用,每月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在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时,第一个月减除费用5000元,第二个月累计减除费用5000×2=10000元,第十个月累计减除费用5000×10=50000元。
个人所得税调整10月执行
我先按照我的理解,核实一下你的意思:你公司于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在规定纳税期限内按照该发放金额填报纳税申报表时,申报的收入所属期是选取了上月。分析:根据取得工资薪金个税相关规定,当月(所属期)实际取得的薪资收入,于次月的纳税期限内申报个税,所以,无论你公司如何设定收入归属期间,只要是当月(所属期)取得该收入,都应在次月税期内申报个税。总之,工人在10月实际取得了工资收入,都可以在11月税期内(通常是15日以前,应以当地实际规定为准)申报纳税。
结论:既然你公司由于历史原因而对当月实际取得薪资收入即于当月申报个税,目前也就没有必要立即进行调整,这与本次税改产生的影响并无冲突(你分别在11月10日、12月10日以及明年1月10日发放薪资并申报,均适用《财税【2018】9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提示:以后如果你想要调整过来(与税务口径一致),唯有前往税务机关咨询税务工作人员,请示较妥当的调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