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反聘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1、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属于劳务报酬类的,不是长期聘用,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税。
企业退休人员反聘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法规定:1、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按现行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 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每月收入额 - 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