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到对应税率,然后直接套入年终奖的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目前的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是,先将年终奖除以12,以得出的商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规定计税。总体来说,全年一次性奖金要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公告》明确相关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年终奖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个税算法:年终奖计税方法共有2种,分别为:
1。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到对应税率,然后直接套入年终奖的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2。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收入不足3500元,则先从年终奖中拿出一部分钱,将当月工资补足3500元后,然后将剩余的年终奖金额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举例说明:
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3400元,年终奖为1万元,那么首先从年终奖中减去100元补足当月工资,然后将9900元除以12得出825元,对应的税率为3%,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9900×3%-0=297元。
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3500元,发放年终奖为19500元,将19500元除以12得出1625元,对应税率为10%,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19500×10%-105=1845元。
要注意年终奖临界点,
宁可少1000不要多1元。
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个税1154.1元;
发54001元比54000元多纳个税4950.2元;
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纳个税4950.25元;
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纳个税19250.3元;
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纳个税30250.35元;
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纳个税88000.45元!
年终奖计税方法是怎样计算的?
据了解,针对工资薪金,我国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为了方便计算,就转化用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简化算法,但这种方法却在年终奖的计算中出现问题。目前的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是,先将年终奖除以12,以得出的商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规定计税。
国家税务总局解释,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源实质是一个数学问题,问题出在税率表中的“速算扣除数”。由于速算扣除数是根据税率表计算出来的,不同的税率表可以计算出不同的速算扣除数,因此不同的速算扣除数是与其相对应的税率表配套使用的。当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其除以12的商数来确定税率时,实际上已经改变了税率表中的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此时速算扣除数就需要重新计算,而不能再沿用根据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计算出来的速算扣除数。
为此,国税总局在《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中提供了两种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并新增一个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税率表(含速算扣除数)。总体来说,全年一次性奖金要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一种方法为,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然后以其商数及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乘以12个月,即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
另一种方法是,按照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率表,直接计算应纳税额。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算发现,采用上述新方法计税后,“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的情况消除。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月),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
《公告》明确相关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